因为鲲鹏拿出《我是歌手》的策划后,和林胜天签了合约。
只要看到那份合约就能发现鲲鹏投资才是甲方,自然也能从中查到江城这个代言人的联系方式。
“过段时间咱们就有资金回馈了。”
林知白道:“你可以着手成立一家小型音乐公司了。”
“好的。”
江城之前拿着《我是歌手》和神话娱乐签署的合约条件是,要分享节目全部收益的百分之十。
别小看百分之十。
以《我是歌手》目前表现出的热度来看,光一个广告的独家冠名费就价值五千万打底!
此外。
还有视频网站的分成等等。
江城和林知白预计这个节目最终能够给鲲鹏投资带来千万以上的收益!
这还只是第一季!
第二季这笔收益会更高!
要知道这个节目在前世可是最为长寿的节目之一,搞了好几季之后热度才下降,毕竟观众总有看腻的时候嘛。
不过林知白不在意。
前世的顶级综艺策划还有不少。
有点像创意入股,或者说是技术入股的模式,林知白自己不用出一毛钱,单单只要拿出《我是歌手》的策划案,就能让神话娱乐的综艺部替自己打工。
神话不愿意打工?
那林知白还可以找纳森,找天光。
三大的竞争关系,可以让林知白充分利用。
因为林知白以后肯定能拿出更多综艺,不能全给哥哥吃了,林胜天也没办法全部吃下,除非他升职成神话综艺部的部长之类……
林知白在等待那天的到来。
有他的帮助,哥哥未必不能做到。
而如果哥哥掌握了神话娱乐的综艺部,林豹到时候必然会出局,就好像姐姐如果全面掌握了音乐部,那林柳也要靠边站一样。
这些都在林知白的未来计划内。
他要让林家第三代一个接一个的边缘化。
江城笑着道:“那接下来我们可以鲲鹏展翅了,不然纳森和天光那边应该急坏了要,三大不闹一闹我们怎么渔翁得利?”
“开始吧。”
林知白眯起眼睛,这也是计划的一环。
鲲鹏投资要借《我是歌手》扬名业界,引起娱乐圈的关注,尤其要吸引到三大的目光,到时候一定会有人主动上门寻求更多合作。
林知白手上的蛋糕口味太多了。
家人消化不掉的,就让三大一起帮着消化,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当然。
林知白也知道,如果自己做《我是歌手》,肯定赚更多。
这个综艺的价值摆在那呢。
可他现在没那个条件也没那个精力。
找场地啊联系歌手啊各种设备啊宣传渠道啊播出平台啊等等等等。
要考虑的太多。
怎么弄都难搞的。
真当神话娱乐的那些公司资源是开玩笑的?
再者说系统未来会提供的作品太多了,先借三大的手做事才是最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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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再次感谢【我的大树出无尽】的盟主,加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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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守望星夜12】【ぼ缒影攝風ゆ】